Law and Justice
專業法律實務 · 專注勝訴實績

捍衛權益,
分秒必爭。

在法律的迷宮中,您需要一盞明燈。我們的律師團隊以嚴謹的態度與卓越的謀略,在每一個案件中為您開闢生機。

鄭正其事,才智並蓄

創立於台中,執業範圍遍佈全台灣、金門等外島,致力於提供高品質的法律諮詢與訴訟代理服務。我們深知每一件法律事務背後,都是客戶的人生轉折。因此,我們不僅提供法律意見,更提供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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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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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專業領域,提供全台服務諮詢

針對不同法律需求,提供最精確的戰略部署

刑事辯護

專精詐欺、洗錢防制法、毒品及性自主案件,曾多次協助當事人獲不起訴或無罪處分。

民事侵權

處理各類車禍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及不動產糾紛,致力維護當事人最大經濟利益。

家事法律

離婚訴訟、子女監護權爭取、扶養費請求及遺產分割協議,提供溫暖且專業的建議。

企業法務

公司法律顧問、勞資糾紛處理及商業契約審閱。

行政訴訟

政府機關裁罰救濟、國家賠償案件及性騷擾防治相關法律諮詢。

智慧財產

商標註冊、移轉、展延及著作權侵權糾紛處理。

鄭才 律師

C.Tsai 律師

主持律師

Educational Background

東海大學法學碩士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法律顧問
台中市警察局性騷擾防治小組委員
台中市警察局國家賠償小組諮詢委員
東海大學兼任講師

Practice Areas

刑事辯護 民事侵權 家事法律 企業法務 行政訴訟 智慧財產

法律專欄

獲取第一手法律觀點與判決解析

業務侵占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業務侵占案成功撤銷原刑 量刑上訴案例

我們的當事人是飲料店外送員 一次外送後,把1000元收進自己口袋 一審結果很直接,因業務侵佔判處有期徒刑7月 並以累犯加重其刑 我們並未爭執犯罪事實,而是從以下面向提出主張 ① 鎖定上訴範圍 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3項 👉 只針對「量刑」上訴 ② 提出關鍵證據 ✔ 憂鬱症 ✔ 病態偷竊症(kleptomania) ✔ 長期就醫紀錄 👉 讓法院看到是「控制能力的問題」 ③ 改變法院的思考角度 我們沒有強打減刑(刑法第59條) 因為門檻太高,我們主張的是 即使是累犯,也不能一律加重 🌟 第二審法院審酌上開情狀後認為 ▪ 本案尚不符合 刑法第59條 適用要件 ▪ 惟若再依累犯規定加重最低本刑,恐有違比例原則 因此判決撤銷原判決所宣告之刑 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日 本案辯護結果,關鍵不在於否認犯罪或適用減刑 而在於透過憲法比例原則之檢視 使個案刑罰回歸與行為責任相當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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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詐欺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虛擬貨幣判加重詐欺,如何替當事人爭取緩刑?

從2年實刑到緩刑4年,人生有了重來的機會 我們的當事人是一個21歲青年 有一天他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兼差賺錢」的訊息 對方告訴他只要提供帳戶協助轉帳買虛擬貨幣,就能抽成 他曾經懷疑過「這個東西有罪嗎?」 「怕是違法的」 但在話術引導下,他還是踏出了那一步 ⚖️ 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 地方法院依加重詐欺罪三罪分論併罰 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未宣告緩刑 ✨ 二審判決結果 應執行刑:1年9月(減3個月)、 緩刑4年 接受委任後,我們和當事人一起 ① 集中火力的訴訟策略 採「明示一部上訴」 只針對量刑部分上訴,避免分散戰場 ② 把握修復的每一個機會 協助與其中一位告訴人達成和解,分期賠償20萬元 聯絡不上的告訴人,全額5萬元提存於法院,展現誠意 ③ 用修復式司法說服法院 我們主張當量刑基礎事實已經改變(賠償到位) 原審量刑就有重新評價的空間 💡 律師想說的話 對一個21歲、沒有前科、肩負家計的年輕人來說 入監服刑意味著人生軌跡完全改變 詐欺案件的量刑近年趨嚴,但法院並非鐵板一塊 關鍵在於你願不願意承擔、修復 即使聯絡不上被害人 法院提存仍是展現賠償誠意的有效工具 一審沒爭取到緩刑,二審仍有機會翻盤 📩 案件諮詢|請私訊或來電預約 本案為去識別化分享,個案結果因案情而異 #刑法律師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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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私密影像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私密影像遭散布,律師如何替當事人爭取賠償?

前任在分手後,將兩人交往期間「未經同意拍攝」的性影像 配上「#人妻偷情」等羞辱性文字,張貼於Facebook 甚至以匿名帳號加入當事人友人為好友 刻意將照片擴散至當事人的人際圈 刑事部分,被告已遭判決成立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 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責 但對受害人而言,民事才能換來具體的賠償 ✅ 免納裁判費(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參照) ✅ 以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依據,舉證負擔大幅降低(刑事訴訟法第500條前段) ✅ 在刑事程序進行中即可一併提出,省時省力 對於遭受性影像外流、誹謗等侵害的當事人而言 這幾乎是CP值最高的求償路徑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法院並非依當事人請求即照數核給 而是會綜合審酌: ▸ 雙方之身分、地位 ▸ 雙方之經濟能力 ▸ 加害手段是否惡劣 ▸ 被害人所受精神痛苦之程度 本件法院特別點出:被告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 透過網路散布等羞辱性文字,犯罪手段低劣 最終判命被告應給付 25 萬元慰撫金 並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按年息 5% 計算遲延利息 💡律師想提醒您的事 當事人原請求100萬元,法院最終酌定為25萬元 慰撫金的核定本來就高度仰賴法院的自由裁量 而最關鍵的牽動因素之一,往往是被告賠不賠得起 本件被告自陳「沒有財產」、「經濟狀況不佳」 這正是實務上最棘手的場景:贏了官司,卻可能拿不到錢 若您或您身邊的人遭遇類似情況 比起執著於能不能爭取到上百萬 更實際的應對策略是在提告前先評估加害人資力 必要時聲請假扣押保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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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侵占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業務員收了錢卻不還,就是業務侵占嗎?

業務員介紹客戶向公司合作的金主借款 客戶把預扣的利息共68萬多元直接匯進公司帳戶 三個月後客戶提前清償,剩餘24萬元利息公司沒退 客戶一狀告了業務員侵占 法院判決——無罪 關鍵在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的核心要件 「持有他人之物」 判決明白指出:被告自始未持有該筆款項 不是處分權人,也不是獲利者,自然無從成立業務侵占罪 對員工:經手款項時留意金流路徑,別讓錢過個人帳戶 對企業:刑事責任應由真正有決策權的人承擔,不能轉嫁基層 對司法:金流數位化下,「持有」要件需要更精細的判斷標準 刑法有其嚴格的構成要件門檻 「有人受害」不等於「最方便究責的那個人要負刑責」 #業務侵占 #刑事辯護 #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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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緩刑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誤當車手被起訴洗錢罪 為何一審能爭取到緩刑?

📌 案情概要 阿明把自己的銀行帳戶交給網友使用 網友假冒身分詐騙一名婦人匯款34萬元至阿明帳戶 再指示阿明分次提領現金交付,藉此切斷金流逃避追查 提供帳戶收取贓款並依指示提領、轉交 可能同時構成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 一行為觸犯兩罪,依較重罪名(本案為洗錢罪)論處 依刑法第41條,宣告刑須在6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 本案刑度已超過,原本幾乎篤定入監 但法院最終依刑法第74條諭知緩刑2年,關鍵在於 ✅ 偵審中始終坦承犯行 ✅ 主動與被害人調解、開始履行賠償 ✅ 無前案紀錄、並未從中獲利 📝 律師提醒 緩刑並非「和解就一定有」 仍由法院依個案全部情狀自由裁量 和解坦承只是重要參考因素之一 每件案情、金額、角色不同,結果因案而異 如您或家人收到警詢通知 或因提供帳戶被牽連,建議及早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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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申訴
民事訴訟|成功案例

職場霸凌申訴 成功爭取15萬賠償金

⚖️【職場霸凌新法上路】 本所近期承辦多起職場霸凌申訴與勞動調解案件 全程陪同當事人出庭調解,協助依法蒐證、申訴 賠償金額會依情節輕重、雇主規模、實際損害程度等不同 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 📖 去識別化案件背景 小翰是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半年前開始,部門主管態度逐漸轉變: ✅ 工作交辦方式跟主管預期不同,叫進會議室當眾斥責,還被要求寫檢討書 ✅ 多次被告知「達不到要求就資遣你」,並暗示已經在找人取代他 ✅ 假借同事名義說「大家都覺得你很奇怪」,讓他陷入被孤立排擠的處境 ✅ 份內工作被故意要求反覆重做,無意義地刁難 ✅ 同部門陸續有同事因類似對待相繼離職 小翰最終決定提出申訴,案件進入勞動調解程序 🤝 律師陪同調解,為什麼重要? ⚠️ 調解筆錄具有與法院判決相當的效力 一旦簽署,內容很難事後反悔或變更 ⚠️ 對方公司通常也會有律師代理 當事人若單獨應對,容易在關鍵條款上讓步 ⚠️ 賠償金額是否合理、給付期限與方式是否有保障 都需要專業判斷,而非僅看表面數字 📝 律師提醒 ⚠️ 蒐證很關鍵: 對話紀錄、會議錄音、Email往來、工作日誌 都是日後申訴或訴訟的重要證據 ⚠️ 申訴有期限:行為終了起3年內可申訴 已離職者,離職後1年內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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