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業務侵占案成功撤銷原刑 量刑上訴案例

鄭才 · · 更新於: 2026.07.10
業務侵占
業務侵占 業務侵占

我們的當事人是飲料店外送員
一次外送後,把1000元收進自己口袋
一審結果很直接,因業務侵佔判處有期徒刑7月
並以累犯加重其刑

🌟 本案辯護重點

我們並未爭執犯罪事實,而是從以下面向提出主張
① 鎖定上訴範圍
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3項
👉 只針對「量刑」上訴

② 提出關鍵證據
✔ 憂鬱症
✔ 病態偷竊症(kleptomania)
✔ 長期就醫紀錄
👉 讓法院看到是「控制能力的問題」

③ 改變法院的思考角度
我們沒有強打減刑(刑法第59條)
因為門檻太高,我們主張的是
即使是累犯,也不能一律加重

🌟 第二審法院審酌上開情狀後認為
▪ 本案尚不符合 刑法第59條 適用要件
▪ 惟若再依累犯規定加重最低本刑,恐有違比例原則
因此判決撤銷原判決所宣告之刑
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日

本案辯護結果,關鍵不在於否認犯罪或適用減刑
而在於透過憲法比例原則之檢視
使個案刑罰回歸與行為責任相當之範圍

分享文章

鄭才

鄭才

相關文章

詐騙

以為只是領獎金 卻捲入詐騙集團金流

提供5個帳戶給詐騙集團,被控幫助詐欺 法規3個帳戶構成犯罪,如何爭取不起訴? \ 超神案件/ 心路歷程帶你看下去 一名現役軍人接到通知涉嫌幫助詐欺與洗錢 罪名一旦成立,不只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只要被起訴多半就會被停職、調職,甚至結束軍旅生涯 ​ 案件背景 誤信中獎訊息,加入假冒金管會專員的LINE 對方要求他帳戶聯通才能領獎 他把名下多家銀行的存款先轉出 再把提款卡和密碼寄出 他照做後不但20多萬元不見 卡片更被詐欺集團用來收款 ​ 律師的辯護策略 1. 強調「無主觀犯意」 我們提出完整對話紀錄、交易明細證明 他是受騙後急於取回款項,並非有意協助詐欺 ​ 2. 援引法律立法理由 洗錢防制法明確指出,若因受騙而交付帳戶 且對犯罪要件不知情,就不該處罰 ​ 3. 爭取檢方採信證據 檢方在沒有積極證據證明他有犯罪故意的情況下 應依「罪疑唯輕」原則,作有利於被告的判斷 ​ 檢察官採納辯護意見,認定: 無明確證據證明被告有詐欺或洗錢犯意 當事人並未實際參與詐騙集團運作 話術設計足以讓一般人中招 最終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 軍人、公務員、特種行業從業者…

性騷擾

原本以為情投意合 卻被告強制性交

「別墅裡面唱K,睡醒以後被告」 一場KTV聚會之後,我送她回家 一起上床、擁抱,睡醒後又發生了第二次性行為 ​ :「我們很自然就發生了」 :「她沒有反抗,還一起抱著睡」 但後來被報警提告:強制性交 ​ 律師怎麼辯? 儘管對方有瘀傷、有驗傷單、有提告 但最終仍**不起訴**,原因是: 雙方互動親暱,有如交往關係 事後仍一同共處數小時並過夜 無法排除性行為為「未明確拒絕」的狀態 證據無法證明男方知情違反對方意願 ​ 重點來了 「有傷有提告、有講不要」不代表對方構成犯罪 關鍵是「能不能證明對方知道你反對,還硬來」 這類案件不只是證詞對決 而是看證據能不能說服檢察官 ​ 對被告來說即便充滿風險,也不等於會定罪 面對性相關指控,務必冷靜、保留通訊紀錄 立即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妨害性自主 #刑事案件 #不起訴案例 #台中律師 #性剝削防制條例 #法律諮詢 #法律扶助

人頭戶

愛情包裝的投資邀請 帳戶成洗錢工具

感情+投資詐騙,雙倍傷害💔💸 你以為遇到靈魂伴侶,結果是詐騙業務 你以為投資穩賺不賠,結果是人財兩失 「他跟我說晚安耶!」「他叫我老婆!」 「我幫你聯繫海外帳戶,你只要提供帳號就好~」 一位當事人與網友透過FaceBook認識 甜言蜜語聊沒幾天就開始談「投資外匯&黃金」。要對方提供銀行帳戶、協助金流往來,結果帳戶成為洗錢工具,還被檢察官以「詐欺+洗錢防制法」偵辦! 但我們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因為案件關鍵在於: 當事人並未實際參與詐騙集團運作 無明確證據證明其主觀故意 對方話術設計難辨真偽,一般人極易中招 提醒大家 愛情包裝下的投資邀請,99% 是陷阱 不要提供帳戶給任何人處理資金往來 被告≠有罪,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你有遇過類似的「甜蜜陷阱」嗎? 歡迎留言分享或加入社團討論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刑事律師 #感情詐騙 #投資詐騙 #法律諮詢 #人頭戶 #台中律師推薦 #台中律師

立即與我們取得聯繫

法律爭議刻不容緩。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專業律師將盡速為您服務。

電話
0988079648
信箱
attorneyjackycheng@gmail.com
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福玄路1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