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頭戶|成功案例
虛擬貨幣人頭戸金流逾千萬,法院為什麼還願意給緩刑?
當事人遇到網路上的投資機會 有虛擬貨幣套利的管道,需要人頭幫忙過帳 對方又說,光有銀行帳戶不夠 於是把虛擬貨幣交易所帳號也一併給了出去 他陸續收到幾筆錢,加起來不到六萬元 但同一段時間內,他的帳戶裡進出了一千多萬 每筆錢一入帳就被換成虛擬貨幣,消失在鏈上 他最後賠了五十萬且緩刑,為什麼? 律師帶你看法院衡量緩刑時,到底在看什麼? ① 無前科 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款項一入帳就被詐團轉走 從未由被告實際支配,若對他宣告沒收顯有過苛 法院得不予宣告沒收,實務上單純提供帳戶的幫助犯 通常不會被沒收鉅額的洗錢標的 沒有任何合法的金流,需要透過陌生人的帳戶 報酬換來可能是刑事前科、上百萬的賠償與罰金 如果你已經收到警局通知,或帳戶被凍結 越早釐清,能做的事越多 帳戶被凍結、收到警局通知書、或已經收到起訴書了嗎? 歡迎留言或私訊,我們可以先幫你判斷案件目前所處的階段 ※ 本文為法律情境改編之一般法律資訊,非特定個案,個案結果因具體事實而異,實際情形請諮詢律師。 鄭才律師事務所 0988 079 648 LINE:@a0988079648 attorneyjackycheng@gmail.com #人頭戶 #虛擬貨幣 #詐騙 #詐欺罪 #刑事辯護 #台中律師 #金門律師
· C.Ts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