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篇文章

妨害性自主|成功案例

妨害性自主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加重強制猥褻案 爭取緩刑判決

在涉及性自主侵害案件時,法院的基本立場一定是「保障被害人、懲罰加害人」。但律師在為被告辯護時,除了面對嚴重的罪名,也必須根據法律制度,尋找是否存在「減輕處罰」的空間 以近期一件【加重強制猥褻】案件為例,我們主張的重點不在「否認犯行」,而是: 🔹 已與被害人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並確實履行賠償 → 彌補部分傷害 🔹 行為雖嚴重,但未使用額外暴力或脅迫 → 與更惡性的多次或伴隨傷害的案件相比,情狀略輕 🔹 被告因案已遭停職,將被解聘並終身不得再任教 → 社會功能上已失去教師身分,受到重大處分 🔹 健康因素與真誠悔意 → 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且罹患重病,顯示再犯可能性低 🔹 沒有犯罪前科 → 初犯,且具家庭責任,未來仍有改過的可能 ⚖️ 法院最後認為,若直接科以最低刑三年,恐仍顯過重 基於「罪刑相當、刑罰比例」原則 遂判處二年,並給予緩刑 💡 給大家的提醒 👉 緩刑不是「沒事」,而是刑罰暫緩執行,隨時可能撤銷 👉 律師的角色,不是替加害人脫罪,而是確保法律程序公平,讓判決能兼顧懲罰與改過的可能 📞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強制猥褻 #緩刑 #刑事律師 #妨害性自主 #台中律師 #法律諮詢 #法律扶助
· 鄭才
性騷擾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原本以為情投意合 卻被告強制性交

「別墅裡面唱K,睡醒以後被告」 一場KTV聚會之後,我送她回家 一起上床、擁抱,睡醒後又發生了第二次性行為 ​ :「我們很自然就發生了」 :「她沒有反抗,還一起抱著睡」 但後來被報警提告:強制性交 ​ 律師怎麼辯? 儘管對方有瘀傷、有驗傷單、有提告 但最終仍**不起訴**,原因是: 雙方互動親暱,有如交往關係 事後仍一同共處數小時並過夜 無法排除性行為為「未明確拒絕」的狀態 證據無法證明男方知情違反對方意願 ​ 重點來了 「有傷有提告、有講不要」不代表對方構成犯罪 關鍵是「能不能證明對方知道你反對,還硬來」 這類案件不只是證詞對決 而是看證據能不能說服檢察官 ​ 對被告來說即便充滿風險,也不等於會定罪 面對性相關指控,務必冷靜、保留通訊紀錄 立即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妨害性自主 #刑事案件 #不起訴案例 #台中律師 #性剝削防制條例 #法律諮詢 #法律扶助
· 鄭才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物理治療被告性騷擾|刑事成功案例

被告性騷擾怎麼辦?一名物理治療師,被誤會觸犯法律 幸好律師及時介入,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 真實案例: 物理治療師在執行徒手治療時,遭病患指控「不當觸摸」 對方主張感到不舒服,並提出性騷擾申訴 這些都是被告當下最害怕的事 ❗ 對方的「主觀不適」是否等於「法律上的性騷擾」? ❗ 對話沒有留下書面紀錄,會不會變成羅生門? ❗ 怎麼證明自己是「正當執行職務」而非騷擾? 律師如何有效答辯? ✅ 釐清事發時的診療流程與環境 ✅ 蒐集診所監視器與護理人員證詞 ✅ 提出治療技術資料佐證「為必要手法」 ✅ 強調「無性意圖、無不當接觸」,不構成主觀性騷擾 最終檢察官認定 本案雖對病患造成不適,但並無性騷擾主觀意圖,不起訴處分確定 👩‍⚖️ 專業人員常因「認知落差」被誤解 📌 無論你是醫師、治療師、美業技術師… …等 📌 都應保留「書面同意」、「操作說明」、「第三人在場」等紀錄! 📞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 台中刑事辯護|專辦性騷擾與專業誤解案件 #性騷擾辯護 #不起訴案例 #律師答辯 #台中律師 #刑事案件…
· 鄭才

立即與我們取得聯繫

法律爭議刻不容緩。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專業律師將盡速為您服務。

電話
0988079648
信箱
attorneyjackycheng@gmail.com
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福玄路1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