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訴訟-成功案例
離婚時 親權真的只能一方擁有嗎?
離婚,總讓人擔心最無辜的就是孩子 很多父母以為「親權只能一方擁有」 非得切成兩半給爸爸或媽媽 另一方只能乾瞪眼 但事實上,法律並沒有那麼絕對 親權的分配比想像中靈活 重點是孩子的「最佳利益」 什麼是親權?包含兩大類 1. 法定代理權: 決定孩子教育、醫療、宗教、生活重大事項 2. 實際照顧權: 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的安排,誰主要負責 ➠ 你可以理解成親權是 「權利和義務組合包」可拆可合、可分可合 親權只能一方擁有?法律怎麼說? 現行民法沒有明文規定只能一方獨占 法院綜合考量利益,也可能共同監護 共同監護指的是雙方父母都保有決策權 實務中多數「日常生活」有一方負責 常見誤解 「沒獲得親權就不能見孩子」 → 即使親權在一方,另一方依然有探視權 「共同監護就是要天天協調」 → 重要決定上合作,日常由主要照顧者負責 最後一句話送給正在協商的爸媽 「孩子不是籃球,不能丟給誰就誰接,需要雙方用心守護。」 立即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親權 #監護權 #離婚…
· 鄭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