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性騷擾怎麼辦?一名物理治療師,被誤會觸犯法律
幸好律師及時介入,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 真實案例: 物理治療師在執行徒手治療時,遭病患指控「不當觸摸」 對方主張感到不舒服,並提出性騷擾申訴
這些都是被告當下最害怕的事
❗ 對方的「主觀不適」是否等於「法律上的性騷擾」?
❗ 對話沒有留下書面紀錄,會不會變成羅生門?
❗ 怎麼證明自己是「正當執行職務」而非騷擾?
律師如何有效答辯?
✅ 釐清事發時的診療流程與環境
✅ 蒐集診所監視器與護理人員證詞
✅ 提出治療技術資料佐證「為必要手法」
✅ 強調「無性意圖、無不當接觸」,不構成主觀性騷擾
最終檢察官認定
本案雖對病患造成不適,但並無性騷擾主觀意圖,不起訴處分確定
👩⚖️ 專業人員常因「認知落差」被誤解
📌 無論你是醫師、治療師、美業技術師… …等
📌 都應保留「書面同意」、「操作說明」、「第三人在場」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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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刑事辯護|專辦性騷擾與專業誤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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