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情概要

阿明把自己的銀行帳戶交給網友使用
網友假冒身分詐騙一名婦人匯款34萬元至阿明帳戶
再指示阿明分次提領現金交付,藉此切斷金流逃避追查
📌 為什麼同時構成詐欺罪和洗錢罪?
提供帳戶收取贓款並依指示提領、轉交
可能同時構成詐欺取財罪及洗錢防制法
一行為觸犯兩罪,依較重罪名(本案為洗錢罪)論處
📌 關鍵:為什麼一審換得緩刑處分?

依刑法第41條,宣告刑須在6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
本案刑度已超過,原本幾乎篤定入監
但法院最終依刑法第74條諭知緩刑2年,關鍵在於
✅ 偵審中始終坦承犯行
✅ 主動與被害人調解、開始履行賠償
✅ 無前案紀錄、並未從中獲利
📌 律師在本案中的角色

- 協助促成與被害人的調解
- 整理坦承犯行、無前案紀錄等有利量刑之事證,提供法院審酌
協助被告完整呈現對自己有利的情狀,爭取最適當的處遇結果
📝 律師提醒
緩刑並非「和解就一定有」
仍由法院依個案全部情狀自由裁量
和解坦承只是重要參考因素之一
每件案情、金額、角色不同,結果因案而異
如您或家人收到警詢通知
或因提供帳戶被牽連,建議及早諮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