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訴訟-成功案例

家事法律-常見倍率與陷阱

鄭才 · · 更新於: 2026.04.16
示意圖:職場工時與加班
示意圖:職場工時與加班

重點摘要

平日前2小時通常以1.33倍計算,第3-4小時以1.67倍計算;休息日與國定假日另有不同規則。

分享文章

鄭才

鄭才

相關文章

監護權

離婚時 親權真的只能一方擁有嗎?

離婚,總讓人擔心最無辜的就是孩子 很多父母以為「親權只能一方擁有」 非得切成兩半給爸爸或媽媽 另一方只能乾瞪眼 ​ 但事實上,法律並沒有那麼絕對 親權的分配比想像中靈活 重點是孩子的「最佳利益」 ​ 什麼是親權?包含兩大類 1. 法定代理權: 決定孩子教育、醫療、宗教、生活重大事項 2. 實際照顧權: 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的安排,誰主要負責 ➠ 你可以理解成親權是 「權利和義務組合包」可拆可合、可分可合 ​ 親權只能一方擁有?法律怎麼說? 現行民法沒有明文規定只能一方獨占 法院綜合考量利益,也可能共同監護 共同監護指的是雙方父母都保有決策權 實務中多數「日常生活」有一方負責 ​ 常見誤解 「沒獲得親權就不能見孩子」 → 即使親權在一方,另一方依然有探視權 「共同監護就是要天天協調」 → 重要決定上合作,日常由主要照顧者負責 ​ 最後一句話送給正在協商的爸媽 「孩子不是籃球,不能丟給誰就誰接,需要雙方用心守護。」 立即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親權 #監護權 #離婚…

物理治療被告性騷擾|刑事成功案例

被告性騷擾怎麼辦?一名物理治療師,被誤會觸犯法律 幸好律師及時介入,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 真實案例: 物理治療師在執行徒手治療時,遭病患指控「不當觸摸」 對方主張感到不舒服,並提出性騷擾申訴 這些都是被告當下最害怕的事 ❗ 對方的「主觀不適」是否等於「法律上的性騷擾」? ❗ 對話沒有留下書面紀錄,會不會變成羅生門? ❗ 怎麼證明自己是「正當執行職務」而非騷擾? 律師如何有效答辯? ✅ 釐清事發時的診療流程與環境 ✅ 蒐集診所監視器與護理人員證詞 ✅ 提出治療技術資料佐證「為必要手法」 ✅ 強調「無性意圖、無不當接觸」,不構成主觀性騷擾 最終檢察官認定 本案雖對病患造成不適,但並無性騷擾主觀意圖,不起訴處分確定 👩‍⚖️ 專業人員常因「認知落差」被誤解 📌 無論你是醫師、治療師、美業技術師… …等 📌 都應保留「書面同意」、「操作說明」、「第三人在場」等紀錄! 📞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 台中刑事辯護|專辦性騷擾與專業誤解案件 #性騷擾辯護 #不起訴案例 #律師答辯 #台中律師 #刑事案件…

內容創作與引用

法律新聞趨勢-刑事、民事、行政一次懂

重點摘要 車禍可能涉及過失傷害(刑事)、損害賠償(民事)與交通裁罰(行政),第一時間務必報警與保全證據。 參考連結:臺灣高等檢察署-車禍過失傷害處理

立即與我們取得聯繫

法律爭議刻不容緩。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專業律師將盡速為您服務。

電話
0988079648
信箱
attorneyjackycheng@gmail.com
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福玄路1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