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業務員收了錢卻不還,就是業務侵占嗎?
業務員介紹客戶向公司合作的金主借款 客戶把預扣的利息共68萬多元直接匯進公司帳戶 三個月後客戶提前清償,剩餘24萬元利息公司沒退 客戶一狀告了業務員侵占 法院判決——無罪 關鍵在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的核心要件 「持有他人之物」 判決明白指出:被告自始未持有該筆款項 不是處分權人,也不是獲利者,自然無從成立業務侵占罪 對員工:經手款項時留意金流路徑,別讓錢過個人帳戶 對企業:刑事責任應由真正有決策權的人承擔,不能轉嫁基層 對司法:金流數位化下,「持有」要件需要更精細的判斷標準 刑法有其嚴格的構成要件門檻 「有人受害」不等於「最方便究責的那個人要負刑責」 #業務侵占 #刑事辯護 #法律觀念
· C.Ts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