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篇文章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詐騙
人頭戶|成功案例

以為只是領獎金 卻捲入詐騙集團金流

提供5個帳戶給詐騙集團,被控幫助詐欺 法規3個帳戶構成犯罪,如何爭取不起訴? \ 超神案件/ 心路歷程帶你看下去 一名現役軍人接到通知涉嫌幫助詐欺與洗錢 罪名一旦成立,不只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只要被起訴多半就會被停職、調職,甚至結束軍旅生涯 ​ 案件背景 誤信中獎訊息,加入假冒金管會專員的LINE 對方要求他帳戶聯通才能領獎 他把名下多家銀行的存款先轉出 再把提款卡和密碼寄出 他照做後不但20多萬元不見 卡片更被詐欺集團用來收款 ​ 律師的辯護策略 1. 強調「無主觀犯意」 我們提出完整對話紀錄、交易明細證明 他是受騙後急於取回款項,並非有意協助詐欺 ​ 2. 援引法律立法理由 洗錢防制法明確指出,若因受騙而交付帳戶 且對犯罪要件不知情,就不該處罰 ​ 3. 爭取檢方採信證據 檢方在沒有積極證據證明他有犯罪故意的情況下 應依「罪疑唯輕」原則,作有利於被告的判斷 ​ 檢察官採納辯護意見,認定: 無明確證據證明被告有詐欺或洗錢犯意 當事人並未實際參與詐騙集團運作 話術設計足以讓一般人中招 最終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 ​ 軍人、公務員、特種行業從業者…
· C.Tsai
性騷擾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原本以為情投意合 卻被告強制性交

「別墅裡面唱K,睡醒以後被告」 一場KTV聚會之後,我送她回家 一起上床、擁抱,睡醒後又發生了第二次性行為 ​ :「我們很自然就發生了」 :「她沒有反抗,還一起抱著睡」 但後來被報警提告:強制性交 ​ 律師怎麼辯? 儘管對方有瘀傷、有驗傷單、有提告 但最終仍**不起訴**,原因是: 雙方互動親暱,有如交往關係 事後仍一同共處數小時並過夜 無法排除性行為為「未明確拒絕」的狀態 證據無法證明男方知情違反對方意願 ​ 重點來了 「有傷有提告、有講不要」不代表對方構成犯罪 關鍵是「能不能證明對方知道你反對,還硬來」 這類案件不只是證詞對決 而是看證據能不能說服檢察官 ​ 對被告來說即便充滿風險,也不等於會定罪 面對性相關指控,務必冷靜、保留通訊紀錄 立即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妨害性自主 #刑事案件 #不起訴案例 #台中律師 #性剝削防制條例 #法律諮詢 #法律扶助
· C.Tsai
人頭戶
人頭戶|成功案例

愛情包裝的投資邀請 帳戶成洗錢工具

感情+投資詐騙,雙倍傷害💔💸 你以為遇到靈魂伴侶,結果是詐騙業務 你以為投資穩賺不賠,結果是人財兩失 「他跟我說晚安耶!」「他叫我老婆!」 「我幫你聯繫海外帳戶,你只要提供帳號就好~」 一位當事人與網友透過FaceBook認識 甜言蜜語聊沒幾天就開始談「投資外匯&黃金」。要對方提供銀行帳戶、協助金流往來,結果帳戶成為洗錢工具,還被檢察官以「詐欺+洗錢防制法」偵辦! 但我們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因為案件關鍵在於: 當事人並未實際參與詐騙集團運作 無明確證據證明其主觀故意 對方話術設計難辨真偽,一般人極易中招 提醒大家 愛情包裝下的投資邀請,99% 是陷阱 不要提供帳戶給任何人處理資金往來 被告≠有罪,務必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你有遇過類似的「甜蜜陷阱」嗎? 歡迎留言分享或加入社團討論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刑事律師 #感情詐騙 #投資詐騙 #法律諮詢 #人頭戶 #台中律師推薦 #台中律師
· C.Tsai
兒少性剝削|成功案例

情侶間傳裸照 未滿18歳就犯法?

交友傳裸照 對方沒說年齡就不算犯罪? ⚠️「對方說自己18歲」能當理由嗎? 💬 真實案例:男子與一名女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 對方在註冊時自填生日為2004年(顯示滿18歲) 雙方加 IG 聯絡後,女方傳送裸上身照片 最後男子被檢舉持有「未成年裸照」… ⚖️ 根據《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 明知對方未滿18歲,仍持有其裸照 → 可構成犯罪 若事實上無法證明行為人已知情則難以成立 判斷重點:「你當時是否知道對方未成年?」 律師如何有效答辯? 📌 對方在交友軟體用虛報年齡註冊 📌 個人頁顯示已滿18歲,無可疑言詞 📌 沒有露臉、無法從照片確認真實年齡 📌 對話記錄中看不出「知情未成年」的證據 最終檢察官認定:不起訴處分確定 難認定男子明知對方未成年仍持有裸照 👩‍⚖️ 面對調查與指控,不要驚慌 ✅ 釐清證據內容 ✅ 記錄雙方對話與平台年齡資訊 ✅ 儘速請律師協助應對調查、釐清事實 📞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 台中刑事辯護|專辦性騷擾與專業誤解案件…
· C.Tsai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物理治療被告性騷擾|刑事成功案例

被告性騷擾怎麼辦?一名物理治療師,被誤會觸犯法律 幸好律師及時介入,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 真實案例: 物理治療師在執行徒手治療時,遭病患指控「不當觸摸」 對方主張感到不舒服,並提出性騷擾申訴 這些都是被告當下最害怕的事 ❗ 對方的「主觀不適」是否等於「法律上的性騷擾」? ❗ 對話沒有留下書面紀錄,會不會變成羅生門? ❗ 怎麼證明自己是「正當執行職務」而非騷擾? 律師如何有效答辯? ✅ 釐清事發時的診療流程與環境 ✅ 蒐集診所監視器與護理人員證詞 ✅ 提出治療技術資料佐證「為必要手法」 ✅ 強調「無性意圖、無不當接觸」,不構成主觀性騷擾 最終檢察官認定 本案雖對病患造成不適,但並無性騷擾主觀意圖,不起訴處分確定 👩‍⚖️ 專業人員常因「認知落差」被誤解 📌 無論你是醫師、治療師、美業技術師… …等 📌 都應保留「書面同意」、「操作說明」、「第三人在場」等紀錄! 📞 預約諮詢|鄭才律師事務所 📍 台中刑事辯護|專辦性騷擾與專業誤解案件 #性騷擾辯護 #不起訴案例 #律師答辯 #台中律師 #刑事案件…
· C.Tsai
個資保護與資安
刑事訴訟|成功案例

刑事訴訟-企業最該注意的三件事

重點摘要 新制強化事故通報、主管機關監理與跨境資料管理,企業需建立內部通報SOP與紀錄流程。 參考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
· C.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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